一分鐘看懂
- 賣給外國人:外國買方必須屬於可在越南擁有住宅的對象,並受 30% 配額限制,而且要透過越南的信用機構付款。
- 賣給越南人:50 年規定是針對外國個人;房子賣給越南買方後,買方以本國屋主的身分持有。
- 公證:個人之間的買賣合約要公證或認證。
- 受贈、繼承所得:不論是否為居住者,都以每次超過 2,000 萬越南盾的部分乘以 10% 計算;但近親之間的不動產繼承、贈與免稅。
- 展延:產權到期前至少 3 個月提出,向房屋所在地的省人民委員會送件,可以親送、郵寄或線上送件。
- 人在國外:越南駐外使領館可以公證各類委託書,但不能公證越南境內不動產的買賣、轉讓、贈與、出租、抵押、出資契約。
外國人在越南的房子可以賣嗎?要繳什麼稅?
外國人賣房本身是住宅法明文允許的。越南個人賣房,所得稅按轉讓價格乘 2% 計算,不看賺賠;即使賠售,2% 仍要繳。出租中的房子可以賣,但租客有優先購買權,收到書面通知 30 天內不買,屋主才可賣給他人;換手後租約繼續有效。
越南房子賣掉後,錢要怎麼匯回台灣?
正確順序是先完稅,再收款,再匯出。銀行審核文件時,你要拿得出匯入紀錄、付款紀錄、賣房合約、價金入帳紀錄與繳稅憑證。外匯法規沒有規定賣房後幾天內一定要匯出;台灣端的海外所得則是在出售年度就要申報,不是等匯回才報。
外國人可以在越南繼承或受贈房子嗎?
可以,但只限開發案內、非國防安全區、且在外國人配額內的商品住宅,才能登記為所有權人。不符合條件的外國繼承人或受贈人拿不到權狀,只能「享有房屋價值」,也就是把房子賣掉或轉贈給可擁有的人。
繼承人中有人能擁有、有人不能時,各繼承人須協議擇一處理:由可擁有住宅的繼承人取得房屋,不能擁有的人按其應繼份取得相當的價值;或把房屋出售或贈與給可擁有的人,大家分取價值。住宅繼承文件依民事法規辦理公證或認證。
越南房產外國人持有 50 年到期後怎麼辦?
到期前至少 3 個月可以申請展延一次、不超過 50 年;也可以在到期前把房屋出售或贈與給有資格的人。展延不是自動的,要主動申請,而且申請時仍要符合外國人擁有住宅的資格。首次期限加上展延,兩段合計最多 100 年(各 50 年上限相加)。被越南主管機關決定強制出境或驅逐出境的外國個人,到期時不得延長。對人在台灣的屋主來說,真正的風險往往是忘記期限;建議把到期日告訴家人與在越南的受託人,並提前數年決定要展延還是處分。
把房子賣給另一位外國人,對方能重新拿到 50 年嗎?
現行住宅法與第 95/2024 號議定沒有明寫新買方是承接剩餘年限還是重新起算。這一點直接影響轉售價格,建議簽約前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登記機關確認,並寫進合約。
人不在越南,可以委託別人代辦賣房嗎?
可以。個人、法人可以委託其他個人、法人代為成立、履行民事交易。代理人不得以本人名義和自己成立交易,例如委託賣房,受託人自己不能當買方。沒有約定期間時,委任契約自成立起有效 1 年;為免爭議,建議在委託書中明寫期限。越南在台灣設的是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不是一般使領館;能否比照辦理委託書公證,請事先向該辦事處確認。
聲明:本頁為一般法規與市場資訊整理,非個案法律、稅務或投資意見;法規以越南政府公布之現行文本為準。個案請 LINE 洽 FTT 顧問(LINE 官方帳號 @ymq03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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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不動產投資,具有風險性,請投資人詳閱行銷文件並審慎考量後再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