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 Saturday, October 17, 2026
這支影片用 4 分多鐘說明個人在越南出租房屋要繳的三種稅費:牌照稅(影片稱「營業稅」)、加值稅與個人所得稅,並講到計稅收入、計算例與申報文件。適合想了解越南出租稅務架構的台灣屋主。要特別注意:影片在 2023-12 上傳,之後越南換了個人所得稅法與加值稅法。一句結論:「年租金超過門檻才課 5% 加值稅+5% 所得稅」的架構還在,但 2026 年起門檻改成 10 億越南盾、牌照稅廢除、居民的所得稅只就超過門檻的部分課、申報表與期限也換了;住在台灣的非居民屋主怎麼課稅,還有待確認。
影片:〈越南房地產|在越南出租房屋時需要支付的稅費???〉,FTT越南國際地產 YouTube 頻道製作,2023-12-07 上傳,長度 4 分 23 秒。
(00:31)先看年租金落在門檻的哪一邊。 影片把出租收入分成兩種情況:年收入低於門檻,免繳個人所得稅、加值稅與營業稅;超過門檻,三種都要繳。逐字稿把門檻念成「100萬越南盾」,但影片自己的例子把一年 4,000 萬越南盾算成「低於門檻」,可見金額單位有誤;影片錄製時的舊門檻,本頁未查證原文。
(01:20)營業稅分三級定額。 影片說這是每年繳一次的定額,依年租金由高到低分三級,每年分別繳 100 萬、50 萬、30 萬越南盾(各級對應的租金金額同樣有單位問題);7 月 1 日以後才開始出租的,當年只繳一半。
(01:51)加值稅與所得稅的計稅收入相同。 計稅收入是租客依租約每期付的租金,也包括合約約定的罰款、賠償金;租客一次預付多年租金時,以一次收到的金額計稅。
(02:09)兩種稅率都是 5%。 所以超過門檻時,影片的算法是「租金收入 × 10%+營業稅」。
(02:26)計算例。 影片舉 A 先生從 2016 年 8 月開始出租公寓、月租 1,000 萬越南盾:2016 年租期不滿一年、未達門檻不繳;2017 年整年出租超過門檻,要繳 10% 加上營業稅。
(03:04)申報文件與期限。 向房屋所在地稅務機關提交租約、屋主身分證件副本,以及財政部 2015 年第 92 號通知附的 01/TTS 申報表;委託他人辦理要附授權書。可以按年或按付款期申報:按年者在年度結束後 90 天內(通常是 3 月 31 日)申報,按期者在下一季開始後第 30 天前申報。
影片在 2023-12-07 上傳,依據的是當時的個人所得稅法 04/2007/QH12 與財政部第 92/2015 號通知等舊規定(舊規定原文本頁未查證)。之後有三個關鍵變動:加值稅法 48/2024/QH15 自 2025-07-01 施行,其中出租門檻的規定自 2026-01-01 施行;個人所得稅法 109/2025/QH15 自 2026-07-01 施行,但居民經營所得自 2026 課稅年度起適用新法;牌照稅自 2026-01-01 停徵。以下逐點對照,以 2026-10-17 適用的規定為準。
| 影片講法(2023) | 現行規定 | 有沒有變 |
|---|---|---|
| 年收入低於門檻免繳三種稅 | 第 68/2026 號議定第 3、4 條經第 141/2026 號議定修正,門檻為「01 tỷ đồng」(10 億越南盾),溯自 2026-01-01 生效;母法是個人所得稅法第 7 條第 1 款與加值稅法第 5 條第 25 款 | 門檻提高;主詞是居民(見下文非居民) |
| 營業稅三級定額、下半年開業減半 | 國會第 198/2025/QH15 號決議第 10 條第 7 款:自 2026-01-01 停止收繳牌照稅(lệ phí môn bài) | 已廢除 |
| 加值稅 5% | 第 68/2026 號議定第 3 條第 2 款:超過門檻者依加值稅法以「比率 × 營收」計算;加值稅法第 12 條第 2 款 b 點,服務類適用 5%;申報表 01/BĐS 寫明全部租金 × 5% | 稅率一致,門檻改變 |
| 所得稅 5%,以全部租金計 | 個人所得稅法第 7 條第 4 款:居民按「超過門檻的部分 × 5%」課稅 | 改了:只課超過的部分 |
| 「總稅款=租金 × 10%+營業稅」 | 居民:全部租金 × 5%(加值稅)+(全部租金 − 10 億越南盾)× 5%(所得稅),不再有牌照稅 | 算法改變 |
| 計稅收入含罰款、賠償 | 第 68/2026 號議定第 5 條第 1 款把違約賠償列入營收;申報表 01/BĐS 把合約約定的罰款、賠償另列一欄,以 5% 計所得稅 | 大致一致 |
| 預付多年租金,以一次收到的金額計稅 | 第 68/2026 號議定第 5 條第 2 款 đ 點:可分攤到預付的各年,或以一次收到的金額計 | 多了分攤選項 |
| 申報表 01/TTS(第 92/2015 號通知) | 現行申報表是 01/BĐS,第 18/2026 號通知所附表單已由第 50/2026 號通知替換,自 2026-05-13 簽署日施行 | 表單已換 |
| 按年:年度結束後 90 天內;按期:下一季第 30 天 | 第 68/2026 號議定第 8 條:自行申報者可選一年兩次(當年 7 月 31 日、次年 1 月 31 日前)或一年一次(次年 1 月 31 日前) | 期限改變 |
| 向房屋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 | 第 68/2026 號議定:向出租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承租方是公司且約定代為申報時由公司代辦,個人租給個人則屋主自己申報 | 一致,並明定代辦情形 |
用影片的例子重算。 以 2026 年規定、屋主是居民計,月租 1,000 萬越南盾、一年 12 個月共 1.2 億越南盾,低於 10 億越南盾門檻,不繳加值稅與所得稅,也沒有牌照稅。這是依條文的算術,不是影片的說法。
非居民屋主(多數住在台灣的讀者)要另外看。 個人所得稅法第 2 條規定,一年在越南停留滿 183 天或在越南有經常居所才是居民,其他人是非居民。上面的 10 億越南盾門檻與「超過部分 × 5%」,條文主詞是居民。非居民依第 20 條按「營收 × 稅率」計算,服務類 5%、其他經營 2%,條文沒有把出租單獨列名;非居民適用哪一類、加值稅門檻是否及於非居民,簽約前請向稅務機關或會計師確認。另外,第 253/2026 號議定第 67 條第 1 款規定,付款給非居民的組織或個人在付款前要扣繳;個人租客實務上是否扣繳、代收租金的代管業者是否構成付款人,同樣需要確認。
稅率仍是各 5%,但條件改了。2026 課稅年度起,居民年租金 10 億越南盾以下兩種都不繳;超過時加值稅以全部租金計,所得稅只就超過 10 億越南盾的部分計。影片說的營業稅(牌照稅)自 2026-01-01 停徵。
不一定。你多半是非居民,所得稅依個人所得稅法第 20 條按營收乘以稅率課稅,出租適用哪個稅率、門檻是否適用,以及租客要不要先扣繳,都還要向越南稅務機關或會計師確認。
個人租給個人時,屋主自己向房屋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可選一年兩次(7 月 31 日、次年 1 月 31 日前)或一年一次(次年 1 月 31 日前),用財政部第 50/2026 號通知替換後的 01/BĐS 表。影片提到的 01/TTS 表與「90 天內」期限已不適用。
作者:楊秉豐(Denny)|FTT越南國際地產 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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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業:家澤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新店裕隆城加盟店)
國外不動產投資,具有風險性,請投資人詳閱行銷文件並審慎考量後再行交易。
本文為法規與市場資訊整理,非個別投資建議;個案條件以不動產說明書及買賣契約為準。資料截至 2026-10-17。
本文由 FTT 顧問團隊撰寫與審核,部分資料整理使用 AI 工具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