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 Monday, July 29, 2024
外國人在越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辦理臨時居留卡的手續:
執行方式:
步驟1:依法律規定準備文件。
步驟2:提交文件:
機構、組織或個人可在出入境管理局的兩個辦公地點之一提交文件:
a) 河內市巴亭區陳伯大道44-46號。
b) 胡志明市第一郡阮才街333-335-337號。
辦公人員接收文件後將檢查文件的法律效力和內容:
如果文件齊全且合法,將接收文件,打印並交付收據,並預約結果交付日。
如果文件不合格,辦公人員將指導提交者補充完整文件。
提交文件的時間:
每週二至週六上午(假日除外)。
步驟3:接收結果:
a) 接收者應出示收據、身份證或護照以供辦公人員檢查和對照。如果臨時居留卡已經準備好,需要繳納費用,之後簽收並接收臨時居留卡(包括未獲批准的情況)。
b) 結果交付時間:
每週二至週五(假日除外)。
文件組成和數量:
文件組成:
a) 申請臨時居留卡的文件(機構和組織用NA6模板,個人用NA7模板);
b) 外國人申請臨時居留卡的申請表(NA8表格);
c) 證明申請人符合臨時居留卡發放條件的文件,例如:工作許可證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d) 兩張2x3公分的照片(一張貼在申請表上,一張為單獨的照片)。
文件數量:一套(一份)。
辦理期限:自接收完整文件之日起不超過5個工作天。
行政程序的實施主體:機構、組織、越南公民。
行政程序的實施機構:公共安全部出入境管理局。
行政程序的結果:臨時居留卡。
費用/收費(如有):
臨時居留卡有效期限不超過2年:每卡145美元;
臨時居留卡有效期限超過2年至5年:每卡155美元;
臨時居留卡有效期限超過5年至10年:每卡165美元;
表格和申請表名稱(如有):
申請臨時居留卡的文件(機構和組織用NA6模板,個人用NA7模板);
外國人申請臨時居留卡的資訊表(NA8範本)。
實施行政程序的要求和條件(如有):
當機構和組織申請外國人的臨時居留卡時,必須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提交證明其法人資格的文件:
a) 由有權機關頒發的機構成立許可證或決定(經公證);
b) 由地方政府權威機構頒發的組織運作登記文件(經公證);
c) 組織法定代理人的介紹信、印章和簽名;
提交上述文件僅需一次。若文件內容有變更,企業必須向出入境管理局提交通知書,以補充文件。
外國人入境的活動目的需符合越南法律規定,且不屬於《越南外國人入境、出境、過境及居留法》第28條規定的「暫停出境」範圍。
法律依據:
《越南外國人入境、出境、過境及居留法》(2014年第47號法律,2014年6月16日頒布)。
修改補充《越南外國人入境、出境、過境及居留法》的若干條款的法律(2019年第51號法律,2019年9月25日頒布)。
公共安全部2015年1月5日頒布的第04/2015/TT-BCA號通告,規定與外國人在越南入境、出境、過境及居留相關的文件樣本。
公共安全部2020年6月10日頒布的第57/2020/TT-BCA號通告,修改並補充公安部2015年1月5日頒布的第04/2015/TT-BCA號通告中規定的與外國人在越南入境、出境、過境及居留相關的文件樣本。
財政部2021年4月7日頒布的第25/2021/TT-BTC號通告,規定在越南入境、出境、過境及居留領域收取、管理和使用費用、收費的標準和製度。
辦理外國人在越南的臨時居留卡的手續相對詳細且有一定的複雜性,主要因為需要準備多種文件和遵守嚴格的法律規定。過程包括準備文件、提交文件、以及接收結果等多個步驟,每一步都有具體的要求,例如文件的類型、數量、以及必需的合法認證。
此外,申請人需要確保所有文件都是最新且符合規定的,並且可能需要與多個政府機構互動。如果文件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還需要進行調整和補充,這可能導致整個過程更加耗時。
因此,對於不熟悉越南法律和行政程序的外國人來說,這個過程可能會感覺尤為繁瑣。建議申請人在提交前仔細檢查所有文件,必要時可以尋求專業法律或移民顧問的幫助,以確保遵守所有規定並順利完成申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