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 Tuesday, July 30, 2024
外國人在越南擁有房屋的條件是怎樣的?越南人可以將房屋賣給外國人嗎?
外國人擁有房屋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2014年住房法》第159條規定,外國組織和個人在越南擁有房屋的對象和形式如下:
可擁有房屋的外國組織和個人包括:
根據本法和相關法律規定,在越南投資建設房屋的外國組織和個人;
外資企業、外國企業的分支機構、代表處、外國投資基金和在越南活動的外國銀行分支機構(統稱為外國組織);
獲准入境越南的外國個人。
外國組織和個人通過以下形式擁有越南房屋:
根據本法和相關法律規定,投資建設房屋;
購買、租購、接受贈與或繼承包括公寓和獨立住宅在內的商業房屋,但不包括政府規定的國防安全保障區域。
根據《2014年住房法》第160條規定,外國組織和個人在越南擁有房屋的條件如下:
對於第159條第1款a點規定的外國組織和個人,必須持有投資證書並在項目中建設房屋,符合本法和相關法律的規定。
對於第159條第1款b點規定的外國組織,必須持有投資證書或相關許可證明文件(統稱為投資證書),由越南有關部門頒發。
對於第159條第1款c點規定的外國個人,必須獲准入境越南,且不得享有外交、領事豁免權。
政府將詳細規定證明外國組織和個人符合在越南擁有房屋條件的文件。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外國個人可以在符合相關條件的情況下,通過在越南投資建設房屋項目或購買、租購、接受贈與或繼承包括公寓和獨立住宅在內的商業房屋,但不包括政府規定的國防安全保障區域。
如果越南個人想將其擁有的公寓賣給外國人,這並不屬於外國人在越南被允許擁有房屋的形式,因此不能實現。
外國人擁有房屋的權利是什麼?
根據《2014年住房法》第161條規定,外國個人擁有房屋的權利如下:
對於第159條第1款a點規定的外國組織和個人,享有本法第10條規定的房屋所有權權利;如果房屋建在租賃土地上,僅可出租房屋。
對於第159條第1款b和c點規定的外國組織和個人,享有與越南公民相同的房屋所有權,但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只能購買、租購、接受贈與或繼承不超過30%的一棟公寓樓的公寓;如果是獨立住宅,包括別墅和連排房屋,在一個人口相當於一個坊級行政單位的區域內,只能購買、租購、接受贈與或繼承不超過250套房屋。
如果在一個人口相當於一個坊級行政單位的區域內有多棟公寓樓,或獨立住宅在一條街上,政府將具體規定外國組織和個人可購買、租購、接受贈與或繼承的公寓和獨立住宅數量;
如果獲贈或繼承的房屋不屬於第159條第2款b點規定的範圍,或超過本款a點規定的數量,則僅享有該房屋的價值;
對於外國個人,可根據購買、租購、贈與或繼承房屋的合同中約定的期限擁有房屋,但自簽發證書之日起最長不超過50年,如果有需求,政府可根據規定延長期限;房屋所有權期限應在證書中明確記載。
如果外國個人與越南公民或海外越南人結婚,則可擁有穩定、長期的房屋所有權,並享有與越南公民相同的所有權權利;
對於外國組織,可根據購買、租購、贈與或繼承房屋的合同中約定的期限擁有房屋,但最長不得超過投資證書中記載的期限,包括延長時間;房屋所有權期限自簽發證書之日起計算,並在證書中明確記載;
在房屋所有權期限屆滿前,所有者可將房屋贈與或出售給符合在越南擁有房屋條件的對象;如果在期限屆滿後所有者未進行出售或贈與,該房屋將歸國家所有。
外國人作為房屋所有者的義務是什麼?
根據《2014年住房法》第162條規定,外國個人作為房屋所有者的義務如下:
對於第159條第1款a點規定的外國組織和個人,享有本法第11條規定的房屋所有權義務。
對於第159條第1款b和c點規定的外國組織和個人,享有與越南公民相同的房屋所有權義務,但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對於外國個人,可將房屋出租用於法律不禁止的目的,但在出租前,必須按照建設部長的規定向房屋所在地縣級住房管理機構提交出租通知,並按規定繳納出租房屋的稅費。
如果外國個人與越南公民或海外越南人結婚,則享有與越南公民相同的房屋所有權義務;
對於外國組織,只可將房屋用於安排在該組織工作的員工居住,不得將房屋出租、用作辦公室或其他用途;
通過在越南營運的信貸機構支付購房或租購房款。
因此,外國人想在越南擁有房屋必須符合相關條件和形式規定,越南個人想將其擁有的公寓賣給外國人並不符合外國人在越南被允許擁有房屋的形式,因此不能實現。根據法律規定,外國個人在越南擁有房屋的權利和義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