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 Tuesday, August 06, 2024
根據2024年《土地法》第257條第1款,由省人民委員會根據2013年《土地法》頒布的土地價格表將繼續適用至2025年12月31日。若有必要,省人民委員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調整土地價格表。現行土地價格表還有大約17個月的適用期,那麼胡志明市是否應該頒布最新的調整土地價格表?因為調整土地價格表的大幅提升將對社會生活,尤其是房地產市場產生重大影響。
新土地價格表可能會推高房地產價格。胡志明市需要為2026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土地價格表做好充分準備,同時考慮使用現行土地價格表直到2025年底。目前,全國只有27個省級人民委員會公佈了土地價格表信息。例如,平陽省2020-2024年土地價格平均上漲了18%。
在胡志明市自然資源與環境局公佈調整土地價格表草案後,許多市民和房地產企業都表示擔憂。根據專家的說法,房地產市場將受到影響,可能會有輕微或更嚴重的“震盪”。
2024年8月1日,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黨委召開會議聽取了調整土地價格表的進展報告。市人民委員會主席潘文邁表示,2024年《土地法》自2024年8月1日起生效,但尚未有任何地方頒布新土地價格表。胡志明市將請示市委常務委員會,徵求市民和市人民議會代表的意見,然後才會在2024年8月內頒布調整後的土地價格表。
如果實施新土地價格表,對如清淤、環境改造和建設基礎設施等項目進行賠償的費用將大幅增加。市人民委員會主席認為,土地價格涉及多方利益,需要在國家、企業和市民之間達成利益平衡,尤其是要重視市民的利益。
2024年《土地法》第257條第1款規定,由省人民委員會根據2013年《土地法》頒布的土地價格表將繼續適用至2025年12月31日。省人民委員會可以根據需要決定調整土地價格表。
根據2024年《土地法》第159條第3款,省人民委員會需制定並提交同級人民議會決定首次土地價格表,以於2026年1月1日起公佈和適用。省人民委員會每年有責任提交同級人民議會決定調整、修改和補充土地價格表,以於次年1月1日起公佈和適用。有意轉變土地用途的市民因需繳納高額土地使用費而感到擔憂。許多人在2024年8月1日之前提交的申請將按舊土地價格表計算,但目前稅務部門已停止計算稅費,等待新的指導。
如果實施新土地價格表,胡志明市的公共投資項目將受到很大影響。例如,對如清淤、環境改造和建設基礎設施等項目的賠償費用將大幅增加。市領導表示,北邊運河項目和穿心排水渠的投資資金將大幅增加,估計賠償費用將增加約10萬億越南盾(相當於增長約46%)。
立即實施新土地價格表將增加項目投資成本,影響外國投資者參與胡志明市的項目開發。土地和場地租賃成本上升將影響企業的利潤,可能導致商品和服務價格上漲,加劇通脹壓力。土地價格的突然上漲可能會在房地產市場上引發不穩定,甚至形成“房地產泡沫”,帶來許多風險。
在兩部法律的17個月“緩衝期”內,胡志明市領導需要仔細考慮是否有必要提前頒布過高的調整土地價格表。政府也需要研究逐步提高土地價格的路徑,分階段進行以減少對企業和市民的“衝擊”。
目前,從2024年8月1日起,所有轉變土地用途的申請都已轉交各區、縣和守德市稅務局,等待胡志明市稅務局的指導。市民擔心稅務機關停止計算財務義務的做法是否合法。在胡志明市尚未頒布新土地價格表的情況下,現行土地價格表和調整系數仍具有法律效力。在其他省市尚未頒布新土地價格表的情況下,仍適用舊土地價格表。
稅務機關停止計算財務義務的做法讓正在提交轉變土地用途申請的市民感到困惑和擔憂。為保護市民的合法權益,胡志明市稅務局應儘快給出答覆並提供具體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