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東區不動產,2025年12月。圖片來源:Quỳnh Trần
除不動產產品外,政府亦規定為各公寓管理與營運單位、不動產經紀人執業證書,以及享有住房支持政策的個人配發識別碼。
住房及不動產市場資料庫系統需完整包含項目資訊,如總投資額、土地使用規模、施工進度,以及相關法律文件。
同時,不動產資料庫還將統計買賣價格(以每平方米百萬越盾計)、交易總價值及庫存不動產等數據。此外,系統亦包含經公證的交易資料及不動產買賣合約資訊,其中合約內容包括不動產與交易個人/組織的識別碼、簽署時間及交易形式(如買賣、租賃、轉讓等)。
由建設部管理的系統還包含組織及個人的住房持有資訊,如房屋類型、地址、面積、數量;所有權期限與形式;以及法律狀況等。
其他各部門亦需共享、連接並提供相關資訊至住房與不動產市場資料系統。其中,農業與環境部負責提供土地使用權證書及地塊識別碼數據。
財政部需提供不動產轉讓相關稅務資訊;國家銀行則分享該領域的信貸數據,如不動產投資與經營貸款餘額,以及未來形成住房的擔保餘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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