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 Wednesday, July 10, 2024
關於龍城國際機場建設項目進度的總體報告
根據政府辦公室2024年7月9日發布的公告第306/TB-VPCP號,副總理陳紅河在龍城國際機場建設投資項目第一階段工程工作小組會議上得出結論。
專案進度
越南航空交通管理公司(VATM)和越南機場公司(ACV)負責的
關鍵的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專案組件根據合約進展順利或超前進度,副總理對投資者在確保專案進度和品質方面的努力表示讚賞。
然而,由農業和農村發展部負責的第一階段的一些工程尚未獲得資金支持,也未選定承包商。特別是第四階段的工程進展非常緩慢,尚未制定可行的投資者選擇計劃,存在未能按期完成的風險,影響機場運營並導致投資成本浪費。
主要任務
1. 土地徵用、補償、支持及重新安置工程:
要求東奈省人民委員會在2024年7月15日前完成土地徵收工作,並交付剩餘土地面積。
指導南部機場管理局編制土地分配文件,並依規劃和功能頒發剩餘土地使用權證書。
2. 龍城國際機場建設投資計畫第一期:
第一階段計畫(國家管理機構總部): 交通部與農業和農村發展部、東奈省人民委員會及相關機構緊密合作,緊急投資建設健康檢疫站和動植物檢疫站,依照規劃和功能需求進行投資。
第四階段專案(其他工程): 包括直接涉及技術安全和營運的重要工程,確保國際機場適當的規模和功能。特別是飛機維護和修理中心的投資必須符合國際標準的技術、能力和管理要求。
解決方案和建議
副總理指示交通部負責實施計畫第四階段,並及時向政府報告進度和可行的解決方案。建議選擇具備能力和經驗的國際顧問,就整體設計和投資者選擇提供建議。規劃和投資部門在顧問選擇和招標文件準備過程中與交通部緊密協調。
關於投資者選擇:
在2024年7月完成招標程序。
制定適合機場規模和發展水準的投資者經營效率劃分標準。
對於提供飛機維護和修理服務的投資者:
投資者必須具備國際投資經驗,優先考慮能力、經驗和管理標準。
對以下項目組件:
貨運二號航站樓、快遞貨運航站樓、貨物接收倉庫(物流區)、機場酒店、機場城市:交通運輸部審核批准的投資項目,並與國有資本管理委員會商定由ACV負責領導投資。
副總理要求交通部及時向總理報告計畫整體進展,明確導致第四階段實施延誤的原因和責任,並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
ACV需指定有能力和經驗的工作人員協助越南民航管理局組織投資者選擇招標,並及時接收和實施由交通部移交的第四階段內容。
副總理要求相關機構認真執行指示,及時部署各項目組件,確保安全、質量,並同時完成,以確保整個項目能夠有效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