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 Friday, May 29, 2026
胡志明市租賃住宅市場正面臨嚴重供應不足,且尚未被充分開發。

以租屋作為安居方式,將成為現代都市的新趨勢。圖片來源:Anh Tú
鼓勵企業投入租賃住宅市場
根據胡志明市發展研究院資料,在胡志明市社會住宅總需求中,「租購需求」占68.1%,「購買需求」占26%,而純租賃需求則占5.9%。
其中,長期租屋模式的主要族群為受薪階層(公務員、職員、工人、武裝部隊等),占比高達82%;學生族群則占14%,主要以社會化宿舍與迷你公寓形式存在。換句話說,約96%的穩定收入族群,其實具備支付租金的能力,只要租金價格控制在合理範圍內。
DG Capital 財務投資總監 Nguyễn Duy Phương 博士表示,相較於可快速回收資金的商品住宅,租賃住宅項目的資金回收週期長達15至20年,且對利率變化相當敏感。目前企業仍需承擔年利率10%至14%的商業貸款,財務成本將大幅影響投資利潤。
因此,若希望企業積極參與此市場,政府需提供長期、低利率且穩定的貸款方案,因為租賃住宅本身的資金回收期較長。此外,也應提供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等優惠,或對承諾長期合理出租的項目給予減稅政策。
需要更具突破性的優惠政策機制
胡志明市房地產協會(HoREA)主席 Lê Hoàng Châu 表示,目前最大的問題在於面積規範與都市規劃思維。
他指出,目前社會住宅規定最小面積需達25平方米。然而,對單身勞工或一般勞動者而言,租住25平方米的住宅,負擔仍然偏高。國際原則認為,租金不應超過收入的20%至25%。而越南目前已接近25%的上限,顯示租金負擔偏重。當25平方米的住宅不符合市場支付能力時,開發商便容易面臨資金壓力。相較之下,許多人目前仍居住在15至20平方米的民間出租房。
因此,他認為需要大幅調整制度,例如允許企業以出租套房形式發展社會住宅,並放寬最小面積限制。
Nguyễn Duy Phương 博士也提出,政府應制定專門策略,包括:保留土地發展平價租賃住宅;提供貸款與稅務優惠予投資企業;並在捷運沿線、工業區及就業中心附近發展租賃住宅區。同時,也應建立標準化長期租賃合約,讓租客擁有如同「擁有住宅」般的穩定感,而非只是「暫時居住」。
在利潤方面,目前社會住宅10%的利潤上限,對企業而言仍缺乏吸引力。
至於土地資源,胡志明市在行政整併後擁有相當豐富的公共資產與住宅資源,應有效利用來發展政策性住宅。
此外,也可建立全市共用的安置住宅基金,並允許在安置住宅、公務住宅、社會住宅與都市更新住宅之間靈活調整用途,而無需繁瑣的功能變更審批程序。
除了新建社會住宅之外,更應善用現有資源,推動多元住宅模式,包括購買、租購與租賃,讓不同對象都能受惠。
Nguyễn Duy Phương 博士認為:「當政府掌握土地與項目審批權時,由國有企業直接推動將更有效率;反之,若持續完全交由民間企業處理,行政程序將非常繁瑣且耗時。」
資料來源:Gia Miê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