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 Thursday, August 07, 2025
核發房產權狀及財產繼承權:鬆綁手續,為民眾提供便利
胡志明市 —— 自然資源與環境部正在徵求對 2024 年《土地法》修正草案的意見,重點是簡化行政程序,尤其是在核發房產權狀和承認土地使用權方面。其中,備受讚賞的突破性措施之一是允許民眾自行承諾建築安全,而無需取得建築管理機構的確認。
自行負責,無需申請建築物存在意見
根據新的草案,家庭和個人在辦理房產權狀手續時,無需申請建築管理機構對違章建築的存在條件進行確認。取而代之的是,民眾將自行對建築安全負責。這項規定有望解決多年來困擾數萬戶民眾無法辦理房產權狀手續的瓶頸問題,儘管他們長期以來一直穩定地居住在土地上。
資源與環境經濟研究所所長范越順博士舉了一個典型的例子:古芝的一個祠堂存在了數百年,但由於被要求在解決檔案之前完全拆除,因此無法更新繼承權。有了新規定,這種僵局將有更合理的處理方式,為民眾繼承父母的合法財產創造條件。
在鄉鎮核發房產權狀將更容易
另一項重要的改革是將房產權狀的核發權力下放到鄉鎮級。從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民眾可以在鄉鎮人民委員會辦理首次房產權狀,而無需像以前那樣到縣級辦理。這有助於縮短時間、降低成本,並減少因民眾不必經過多個中間人而產生的弊端。
根據胡志明市的指導,首次核發房產權狀的時間不超過 30 個工作日。特別是,在山區、海島或困難地區,處理時間也不超過 30 天。
胡志明市土地登記辦公室前主任范玉蓮先生認為,將房產權狀的核發權力下放到鄉鎮級是正確的,符合實際情況,並減輕了民眾的行政負擔。
與土地相關的財產轉讓和繼承將更加靈活
法律草案還建議允許在轉讓礦產開採權時登記土地變更。受讓人將繼承轉讓人的所有權利和義務。這也為房產權狀轉讓或父母留給子女的情況開闢了解決方案 —— 由於對竣工檔案和建築物現狀的嚴格要求,這些情況目前面臨許多障礙。
實際上,許多家庭擁有違章建築或存在已久的房屋,由於受到申請安全和建築規劃驗證手續的限制,無法辦理房產權狀以轉讓給子女。有了新規定,如果父母留下房地產,子女可以獲得以繼承人名義核發的房產權狀,只需承諾確保建築安全即可。
需要為特殊城市制定單獨的規定
然而,專家們也警告說,在胡志明市和河內等大型城市,需要制定單獨的規定來嚴格控制建築和規劃。否則,可能會導致錯誤合法化或違章建築氾濫,從而給城市管理帶來困難。
2024 年《土地法》修正草案正在為民眾在房屋所有權合法化方面開啟巨大的機會,尤其是在轉讓、繼承和首次核發房產權狀的背景下。這些積極的變化不僅有助於減少時間和成本,還可以消除阻礙民眾合法財產權的法律障礙。